|

楊啟彥說:「以七十五億元的總預算成本價格來計算,有關隧道收費的安排是 合理的,而駕車人士亦可以負担得來,隧道通車時,私家車的隧道費為三十元 (按一九九七年儒格),即相等於今日價格的二十元。雙_巴士的收費將為五十 五元(一九九七年构 ),即相等於今日價格的三十九元·」

「將隧道要調低於較低的水平,對投資者及銀行方面而言,是難以接受的,因 為此舉將會影響營辦商於經營初期在償還債務方面的能力,」

桃啓彦說:「背車人士当然可以選扛使用現有之兩條隧道,其收費可能是比較 低 J

「營辦商在三十年長的專營權期間,將可享有按其注資額(以無面值計算)而 儒定平均不超於百分之十六點五的合理回報率,與鄰近地區同樣以『建造、營運 及移交』方式進行的其他主要基建工程的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回報率相比,這是 非常合理的・於三十年專營權期結束時,隧道將移交予政府·」

發言人說,西區海底隧道採用了一項新的隧道收費調整方案,理由是沿用的方 案不再受投資者及借貸者所接受·西區海底隧道的方案是根據一個簡軍的「卡 限」的概念,即利潤設有上限,而營辦商並會實上利潤較預期中低的危險,營辦 商將獲准藉增加隧道費以獲取足夠的收入,以確保其可以經常享有「下限」以上, 但「上限」以下的收入。「下限」是指相等於百分之十五的内部回報率之收入, 而「上限」則指相等於百分之十八之收入。倘收入是介乎百分之十八與百分之十 九之間的回報率,則超額的收入半數撥入「穩定隧道費基金」。倘收入超過内部 回報率百分之十九,則超出之數全部撥入該基金·基金是由政府管理,將用作抵 銷隧道費的增加。

這些安排的靑後,玉附有一份於四十八個月内完成隧道建造工程的保證,及一 份「成本超支」的保證,確保所有超出預算工程開支的實用,均須由營辦商承, 而不是政府·政府方面,則不須對營辦商作任何保證·

發言人解釋說,西區海底隧道工程包括一條雙程三線的沉管式海底隧道,隧道 本身長兩公里,另有收費廣場,西營盤交匯處,及由林士街至卑路乍灣的

道,建成後,每日的最高行車容量為十八萬架次,現行兩條雙程雙線海底隧道 每白最高行中容攔均為十二萬架次,

,引道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