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給任何證件的副本:

為申請人向外國或英聯邦國家的有關

當局提出及/或轉星下列事項的請求 或推蓏;

領事或國籍登記;簽發或換領護照或 其他旅行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或發 給簽證或入境證

滓證身份書(四十四頁】

一百六十

二百

筈證身份{九十二頁)

三百二十

四百

出生登記

逾期出生登記(四十二日後 ),由出 生日期起計十二個月内

二十

四+

逾期出生登記,由出生日期起計十二 個月後

一百二十

二百

兒童加名或更改名字登記證明書

二十

四十

+

兒童出生四十二日後加名或更改名字

七十五

一百二十五

為本港申請人箋發登記用内某項記載 事項的認證副本

二十

四十

為海外申請人簽發登記用内某項記載 事項的認證副本

四+*

八十

出生及死亡紀錄的指定用

出生及死亡紀錄的廣泛查册

根據生死註冊條例而發的出生證明 書簡化表格

更正出生登記用及死亡登記用中重要

事項的錯誤紀錄

+

二十

一百二十 二百

+

一百二十五

+11

+

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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