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給任何證件的副本:
為申請人向外國或英聯邦國家的有關
當局提出及/或轉星下列事項的請求 或推蓏;
領事或國籍登記;簽發或換領護照或 其他旅行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或發 給簽證或入境證
滓證身份書(四十四頁】
一百六十
二百
筈證身份{九十二頁)
三百二十
四百
出生登記
逾期出生登記(四十二日後 ),由出 生日期起計十二個月内
二十
四+
逾期出生登記,由出生日期起計十二 個月後
一百二十
二百
兒童加名或更改名字登記證明書
二十
四十
+
兒童出生四十二日後加名或更改名字
七十五
一百二十五
為本港申請人箋發登記用内某項記載 事項的認證副本
二十
四十
為海外申請人簽發登記用内某項記載 事項的認證副本
四+*
八十
出生及死亡紀錄的指定用
出生及死亡紀錄的廣泛查册
根據生死註冊條例而發的出生證明 書簡化表格
更正出生登記用及死亡登記用中重要
事項的錯誤紀錄
+
二十
一百二十 二百
+
一百二十五
+11
七
+
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