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違反安全規例 兩度被判最高罰款
承建商必須執行法例下之責任,以及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建築工人在地盆 内經常配戴安全帽·
署理首席工廠督察總監雙漢生館於法庭對最近兩宗案件的判決作出上述忠告· 在案件中,裕民建築有限公司由於未有確保工人在其轄下兩個建築地盆内工作時 配戴安全帽,被勞工處發出兩張傳藥檢控,結果沙田裁判署裁判官判庫每張告兩 最高罰款三萬元·
簡漢生說,工廠督察在進行地盤之特别巡視行動時,發現上述達例情況,
簡漢生說:「在其中一次巡視行動中,我們發現六名工人在地盆工作時未有配 戴安全帽·」
他績說:「兩天後,勞工處的工廠督察在巡視附近一個建築地盆時,則發現二 十二名工人没有配戴安全帽·」
阿漢生重申,由於建築地盆之工業意外數字仍然處於高水平,勞工處決心對展 犯者採取嚴度之執法行動,
他說:「此外,因没有配戴安全帽而引致之工業意外甚為智過,並經常會引致 嚴重工傷,甚至死亡,
簡漢生指出,建築地盆 (安全) 規例規定承建商必須為其工人提供適當安全帽, 以及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建築地盆工人在地盆工作時配戴安全帽,
違反上述安全條款之主最高可被判罰三萬元,而僱員則最高可被判罰一萬元
簡漢生說,勞工慮已於上月展開一個特別視察行動,巡視安全表現未符理想和 工作過程具高度危險性之建築地盤,
他續說:「工廠督際會集中注意工廠内容易引致人體下的地方例如棚架、工 作台、洞口、邊緣及沉箱.」
簡漢生補-
說:「我們亦會視察個人保議設備之使用,例如安全帶和安全帽,」
他表示除了危险性高之工作外,工廠督察將注視地盆的管理,以確保地盆管理 完整及井井有條,因為不少工業意外都是源於管理不當所致。
請漢生同時呼籲僱主和工人注視地盆的管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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