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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把基本免稅額及已婚人士免税額提高接近百分之二十二(分别由四 萬六干元增至五萬六千元及由九萬二千元增至十一萬二千元),
財政司説:「這些增幅,高出目前的通脹率一倍以上,應大有助於紓解比 較不大富裕的納稅人以及夾心階層的顧慮。」
第二,把第一名子女、第二名子女及供養父母免稅額劃一增至一萬七千元, 他說:「就第二名子女而言,增幅接近百分之五十・」
第三,把軍親免稅蹻提高超過百分之十七(由二萬三千元增至二萬七千元) 他說:「這項寬減措施,曾減輕軍親在撫養家人方面所遭遇的特殊困難 · ]
麥高樂表示,提高這些免稅額,鬼使政府收入大幅減少,不過,政府的財政狀 況相當穩健,足使他能根據各位議員所提出的檢討税階要求,更進一步減輕社會 的稅務負擔·
他解釋說,在現行稅制下,稅階是訂在四個水平·最初二萬元的薪俸收入一扣 除免稅額後 ),稅率為百分之二;其次的二萬元,税率為百分之九;第三個為百 分之十七;餘下的則為百分之二十五·不適,所繼的税款總額,最高為百分之十 五十即所謂「標準税率」,
他說:「對於部分應繳稅率高於標準税率,有時會引起混淆,原因就是, 本港的税制,是結合免稅額與稅階的作用,使實際稅率(即實際繳付的税款佔 偉總額的百分率)隨著体收入提高而逐步遞增,直至最後(對小部分納税人來 說)達到百分之十五·」
「我建議今年將第二及第三個稅階擴闊,由二萬元增至三萬元,這項措施,特 别使那些每月入患一萬元至四萬元的人士受惠自大概來說,即是夾心階層及接近 夾心階層的人士·」
在實行這些措施後:
一個典型的軍收入四人家庭,每年入忠須超過四十八萬三干元,才按標準 稅率繳稅,而現時的水平為三十九萬一千八百元,
一個每月入忠為一萬八千元的典型夾心階層四人家庭,須繳交的薪俸稅會 減少百分之五十六以上(即八千元以上),及
* 一個每月收入一萬一千五百元中位數入惠的同類型家庭,將完全毋須交 任何薪俸稅
接,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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