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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審查程序經常檢討
教育統將司陳祖澤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畬議上表示,現行審查教科書的程 席是麼諮詢本港三個出版商會的意見,經常加以檢討。
他表示,該程序是經過長時間發展而成的,有關方面認為毋須在這項一直採用 的程序以外,進行獨立的審查·
陳祖澤以書面答覆涂謹申議員提問時解釋,課本的審査工作,是由教育署壓下 的課本委員會及課本審查小組攜手進行的,
該委員會及課本審查小組由教育署人員、校長和教師,以及教育學院和高等教 育院校的講師組成,
呈交審查的每一本課本,最少經兩名審查員評審,評審準則包括課本是否依照 課程發展議會或香港考試局所編訂的課程綱要而編寫,
審查員亦要留意課本在内容、次序、習作、語文、舉例説明和版式方面,是否 達到可接受的標準·
有關科目的審查小組統筆人在考慮過審查員的評審結果後,將課本評為A、B 或C級·其後交由課本委員會主席審議評定的等級,如果同意,便會通知出版商 ·
所有評為「A」級課本會列入「課本委員會建譜的適用書目表」内;該書目表 每季分發給各學校,評為「B」級的課本不會列入該書自表,教育署亦既不建港 也不禁止學校使用,認為絕對不宜採用的課本評為「C」級,學校亦禁止使用
陳祖澤表示,過去三年,教育署共接獲兩宗投訴,指稱中小學課本内出現錯誤 其中一宗投訴其後證實是没有根據,而另一宗投訴部分證蜜是有根據的。
陳祖澤說:「教育署已向審查員發出指示,須加倍小心審查課本内的文法、用 法、風格以及列舉的例子是否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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