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編輯注

.

陳醫生解釋說:「這些評估及監察工作牽涉到對工序的徹底了解,對化學品毒 物效應的豐富知識,採用適当的取樣策略、正確選擇取樣及分析方法、正確使用 取樣的儀器,以及很多其他因素。」

他補-

說:「因此,所有負責評估危害,施行或詮 全 職業衛生標準的人士,都 應該受過適當的訓練,具有職業衛生的知識和經驗,」

陳醫生表示,要注意的是職業衛生標準只考慮從呼吸而吸收到的化學品,並在 没有明顯的皮膚吸收時才適用,

他說:「職業衛生標準不是化學物品的相對毒性指標,亦不應用於評估非職業 環境,如評估社區空氣質素·」

「此外,職業衛生標準不可直接應用於空氣污染的問題,因為受貴兩人口的健 康情況,可能與工業界的工人有很大差别 ·」

他補-

說:「鈸有新的毒物學知識、醫藥或科學證據時,職業衛生標準可能會 作出適當的修訂·

陳醫生表示,職業健康科人員非常樂意為公業人士提供諾業健康衛生之意見,

查詢人士可親自前往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十五宇樓之耶業健 康科-或致電八五二 四〇四一.

「工作環境内化學品的『職業衛生標準」參考資料」小册子放置在政府新聞處 稿箱備取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