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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簡化申請輸入勞工程序
政府已盡可能簡化及改進申請輸入勞工及為已輸入勞工重新經約的程序,
教育統籌司陳祖澤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以書面回覆楊孝華議員的提問時作 上述表示 →
他說:「舉例來說,輸入勞工配額的申請,以及申請人根據一般輸入勞工計劃 的其中一項規定,向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遞交職位空缺的通知,都已合併在同 一份表格内」
此外,政府現正研究可否准許現正在本港工作,並已重獲取得新配額的現行 主聘用的輸入勞工,在本港先行辦妥回港手續,才返國渡假·
他說:「這些工人能否這樣做,將視乎他們所來自的假别國家的規定而定。」
「由於僱主須在僱傭合約届滿時安排輸入勞工返回原居地,故生產方面出現不 銜接的現象是無可避免的。」
陳祖澤指出根據今年十一月十八日公布的一般输入勞工計劃,申請人可於三星 期内遞交申請書·
申請書舍先由工作簽證統籌委員會審查,然後援交輸入勞工統籌小組批准,分 析及審核申請的程序一般需時五至六星期
申請獲得批准的僱主將會有四個月的時間招募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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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擬法例,讓若干政府部門能夠設立營運基金:當局於十一月十八日向立 法局提交營運基金條例草案·設立營運基金後,若干部門便可更靈活地運作,達 到政府所期望的改法部門效率目標·
布政司表示,為求在經常開支方面能夠有所節省,管理職系的人員會繼續 就各部門進行衡工量值和「由上而下」的全部門檢討,
過去三年共進行七十三項衡工靈值研究和十六項「由上而下」的全部門檢討, 並因而削減了約共二千九百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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