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保護中期報告即將發表

政務司孫明揚今日(星期三)表示,政府計劃於明年二月發表一份資料保翥中 期報告作公開諮詢,並希望於一九九四年年初將立法建議草案提交立法局考慮,

孫明揚在立法局以書面答覆陸現衆議員的提問時說,由他擔任主席的資料保護 法例工作小組業已研究許多國家現時實施的資料保護法例,包括加拿大、芬蘭、 德國、荷蘭、瑞典、英國、美國等國家的法例,並曾評估在香港推行這些法例的 可行性,

他補-

說:「我們又曾審議在香港立法保談資料的要點,以及就資料保護與管 理和推行作出安排,例如設立資料保護機構。」

孫明揚又表示目前正在研究的其他範圍包括對違反資料保護法例所施加的法律 制裁、可豁免遵守條款規定以及其他各項問題,

談到法律改革委員會屬下的私權小組委員會的工作進展,孫明表示,委員 畬已就保護個人資料的紀錄進行研究,而其職權範圍較資料保護法例工作小組更 大,並不只限於經由電腦記錄的資料,

他又指出,到目前為止,該小組委員會已舉行四十六次書讀,並計劃於明年二 月發表一份資料保護中期報告作公開諮詢·

為確保資料保譱法工作小組和私隱權小組委員會的工作得以協調,孫明揚表 示,工作小組其中兩名成員從小組委員成立開始便獲委任為小組委員會的成員, 此外,兩個組織的秘書亦經常保持聯絡·

他說:「私楼小組委員案於諮詢民意後所提交的建議,將可為由我負責的工 作小組提供有用的架構,以便作出最終考應,並於適當考應技術上,財政上及其 他限制後,設計一個適合香港的資料保護法例制度,工作小組希望於一九九四年 年初提交立法建議草案予本局考廉·」

被問及是否有任何跡象頂示,倘本港未能制定本身的資訊保護法例,歐洲各國 可能停止與本港交換資料,孫明揚表示工作小組並不知道有此情況,

不過他承認歐洲共同體委員會於今年十月十五日發表一份經修訂的資料保

引草案,限制將個人資料轉交「未達足夠保護程度」的第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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