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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進行電力工程 必須聘注册承辦商
機電工程署署長郭炳基今日(星期日)提醒市民,根據法例自本年六月一日起, 他們只可聘用註用電業承辦商進行電力工程,
他表示有關規定可以確保電力線路裝置妥善安裝和維修,並且符合安全規格·
郭炳基是在九龍公園主持安全用電嘉年華開幕禮時,作以上表示
嘉年華馥是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與職業安全健康局合辦
郭炳基對於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電力意外事件往往導致財物搞失,甚至人命傷 亡,表示惋惜 •
他說:「根據統計數字,今年1至目前為止,已有十二宗因觸電而導致死亡的
「此外,在申報的電力意外事件中,有十七宗導致灼傷,以及兩宗因溯電而引 起火警]
機電工程署署長強調市民在享用電力帶來的各種方便時,不可忽略使用電力的 名項安全措施,
他指出自從電力條例在一九九〇年十一月制定以來,機電工程署已替四萬五千 名電業人員及五千五百名電業承辦商辦理注册·
郭炳基引述在遥近一宗事件中,一位女士曾經聘用並無註用的電承辦商在其 家中進行電力工程,由於該工程人員技術不精,致令這位女士家中的電器於稍後 差不多全部損壞·
他表示,市民很容易便可確定電業承辦商是否已經注册,因為根據法例規定, 註用電米承辦商必須在其營業地址的當眼處展示機電工程署發出的注册證明書,
他說:「 電業承辦商及所僱用的注册電業工程人員在進行電力裝置施工時, 必須遵守法例所規定的安全要求,特別在完工後,承辦商和工程人員須簽發完工 證明鑫,證明電力裝置已符合法例規定,而且操作安全·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