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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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究為天才兒童提供教育
教育統籌司陳祖澤今日(星期一)指出,為天才學生提供教育,將為本港在未 來數年間的一項主要教育工作,
他解釋天才兒童的定義,是指那些在以下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突出成就或潛能的
* 智力經測定屬於高水平;
* 對某一學科有特强資質;
» 有獨創性思考I能夠提出很多創新而精闢詳盡的意見:
* 在繪畫、戲劇、舞蹈、音樂等視覺及表演藝術方面極有天份;
在領導同的天賦才以及在推動他人完成共同目標方面有極高能力;及
在心理活動能力有卓越的表現,或在競技,機械技能或體能協調均有出天价
陳祖澤是於今晨主持香港理工學院所舉行的「成長中的天才(資優):國際動 態」研討畬開幕典禮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目前未有一個確數字顯示出本港學校中有多少學生是屬於天才學生·
不過,根據一項以智商一百三十分為分界線的研究結果,估計本港六至十八歲 的兒童當中,約有二萬人是屬於天才學生 (即百分之二 ) 這個類别·這項分界線 向為英國、美國及新加坡街沿用的標準
陳祖澤承認,政府目前尚未有在一般教育制度撥款之内撥作天才學生之用,然 而本港却已有多項發展天才學生的課程,例如在音樂、藝術及體育等方面・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於一九九〇年發表時,亦建議以學校為本位的课 程來培育天才學生
陳祖澤說,發展學校本位的課程的目的,是鼓勵學校自發性地適應天才學生所 需而為他們提供適蠹的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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