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和墊款
獲授權機構發放的總貸款和墊款繼今年三月份下降百分之零點四及四月份上升 百分之零點七後,五月份上升百分之二點七,
在總貸款中,港元錢款上升百分之二點零,外幣貨款亦上升百分之三點一;與 去年比較則分别上升百分之十七點六和百分之二十六點學,
供本港有形貿易使用的贷款繼三月价上升百分之一點學和四月份上升百分之三 點八後,五月份上升百分之四點三,按年比較則上升百分之十五點三,
其他供香港使用的款繼三月份和四月份分别上升百分之一點四和百分之零點 九後,五月份上升百分之二點;按年比較則上升百分之十七點九,
供香港以外地區使用的貨款三月份下降百分之一點八和四月份上升百分之零 點三後,五月份上升百分之三點二;按年比較則上升百分之二十九點二,
供非到達香港之貿易用的貸款繼三、四月份分别上升百分之十點八和百分之七 點二後,五月份上升百分之四點二;按年比較則上升百分之四十八點四,
呈交報告的金融機構數目
呈交報告的持牌銀行及有限制牌照銀行數目保持不變,分别為一百六十間及五 十五間・接受存款公司数目則减少兩間至一百五十四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