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衆衛生及市政條例·屋宇地政署署長有枨將當局認為危險或可能構成危 睢的招牌清除或使其回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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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條例執行處負責執行確保建築物安全的工作,該處的人員的其中一項工 作是每天巡視或透過市民的投訴找出危險的招牌,
自一九八七年四月一即建築物條例執行處接管管制危險招工作)以來,當局 總共向招牌的物主發出了五千六百八十二价通知書,其中百分之六十五的招牌已 由物主自動除下・
餘下的招牌則由於物主不履行拆除的責任,由政府的承辦商拆除
至於意識不良的招牌,則根據不良刊物條例的規定,由警方負責拆除
得
現時,這類廣告招牌的大小和形狀並不受法律管制·
伊信說:「政府當局主要國注的,是懸吊的招牌的安全問題,
如果招牌威脅到公眾安全,便須由物主自行拆除,或在有需要時,由屋宇地政 署轄下的建築物條例執行處拆除·
他說懸掛招牌,如果與土地契約的條款有抵觸,或是在政府土地範街内,便須 2 到土地監督的批准·
招牌的内容可透過土地契約的條款,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不良刊物條例、 吸煙(公衆術生)條例及不良醫葉廣告管制條例加以管制·
但規劃環境地政司補-
說當局並無規定招牌的内容一定要與任何特定的商業活 動有關 •
屯門發展無礙環境
在屯門興建特别工業區和内河貨運碼頭這些發展計劃,不黏對屯門東面的住宅 區或新填海區對開的海洋帶來難以容忍的環境影響·
規劃環境地政司伊信今日( 星期三)在立法局給吳明欽議員提周的書面答霍作 上述表示,
伊信説政府已聘請顧問公司研究是否適宜發展該計劃·
完
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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