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的研究範圍包括科學園應設於何處和可怎樣設立、設立科學園的財 政和經濟影響,以及高等教育院校和私人機構可能參與的程度」

研究的第一部分將在本年六月一日展開,並會在六個月内完成

撤銷租金管制草案

包括保障租客措施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四)宣布,有關在一九九四年底前分階段逐步撤銷租金 管制的法案,將於六月初提交立法局·

但發言人强調,明日(星期五)在憲報上刊登的一九九二年業主與租客(綜合) {條訂)條例草案,將包括多項保障受影響租客的措施,

例如,若物業市場出現一些未能預見的情況而可能引起不良社號後果時,該法 案將容許租金的增幅和實施時間較為容易地予以調整·

法案亦規定受管制租金在未來三年可以按照法例訂出的幅度,逐步提高至較接 近市值租金的水平,

此外,在租金管制撤銷後,租客只要繳付市值租金,便可繼續享有租住權的保

至於受樓宇重建影響而需要搬遷的租客,按現行法律,他們可獲得相等於其樓 宇於一九八三年應課差餉租值兩倍的補償額,另加搬遷費及裝置的損失,不過, 業主很多時都畬願意付出更多補償,以取得租客自願遷出,

政府發言人說,當局建議將來的法定補償額提高至其現行應課差餉租值的一點 三倍,新補償額約相等於現時補償的兩倍,並會在一九九四年底撤銷租金管制後 繼續適用·

發言人解釋,建議中的修訂,將會同時影響到業主與租客(綜合) 條例的第一 及第二部分所規定的租金管制方式,

受第一部分管制的樓宇為戰前住宅樓宇·目前這些樓宇的批准租金為戰前租金 的四十八倍。批准租金的水平於一九九二年將提高至五十五倍,於一九九三年提 高至六十五倍,到一九九四年則調整至七十五倍,

但新例亦同時訂出在這三年内的最低租金水平,於一九九二、九三及九四年分

别為當時市值租金的百分之六十,七十五及九十二點五,

新例亦規定在上次加租日期起計十二個月内不可再次加租,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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