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點八四厘 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九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三月七日以前所 發出的儲税券:
七點零八厘 在一九九〇年三月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以前所 發出的儲税券:
八點零四厘 在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八月十五日以前 所發出的儲税券;
七點五六厘 在一九九〇年八月十五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以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七點掌八厘 在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一月三十日 以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六點六零厘 在一九九一年一月三十日或当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以前所發出的税券:
七點五六厘 在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七月三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六點六零 在一九九一年七月三日或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八月十四日以前 所發出的惴税券·
六厘
在一九九一年八月十四日或堂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八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舉例:
五點五二厘 在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八日或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六日以 前所發出的税券·
五點零四厘 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六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二年五月六日以前 所發出的結稅券
根據一般規定,購入已達三十六個足月而仍未用以繳稅的稅券,則不能繼續 生息
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六日、六月六日及七月六日分别購入的一千元面額鰭税券, 而於一九九二年八月五日應完税日期用以繳稅,其利息計算辦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