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改革常委會向政府提交年報
公司法改革常委會已向政府提交其一九九一年年報·
政府至需人今日( 星期三)說:「常務委員曹考應的事項中包括建議設立的一 中央結算及交收制度,證券界認為若香港要保持作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此 制度有迫切設立的需要。」
「根據建議,制度中所有的證券均需要以共用代理人在制度内登記·j
「常務委員會所考地的特别事項中包括對公司條例」一五條的修改,透過該項 修改可准許認可的結算公司或其提名人授權一名或以上公司代表,參加有關的上 市公司周年大會並就股權作出投票,該代表實際上是制度内證券的利益持有人或 證券的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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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常務委員會表示關注到應採取適當步驟以確保這項委任代表的權 力實際上能公允及有效地行使。」
他又說:「常務委員會認為,為上市公司適當管理起見,制度内的證券利益 持有人或證券控制人應有權出席有關公司的周年大會並有投無權·
一九九二年證券(結算所)條例草案已包括這一系列的修改建港·
在英國「冬眠公司」即指没有顯著帳目交易的公司,此等公司是無需對其帳目 進行核數的.
發言人說:「經過註丹總署署長提出的建議後,常務委員邀莛潮在香港的『冬 我公司』應可獲豁脅受制於公司條例下若干的行政規定,
这些規定包括保持及核准帳目、舉行周年股東大會,提交周年呈報及其他有關 的申報等·
發言人說:「對於『冬眠公司』而會,這些規定並非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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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但是冬眠公司仍是要遵守其他的法定規定,這些規定對於保障早 已存在的債檻人是至為重要的。」
常務委員會亦考慮過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提出的一項建議,該建議提出在香 港聯合交易所的理事選舉金融中,禁止委派代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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