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資格之申請者必須於課程開始前已連續在香港居留或以香港為居留地滿三

上述學院之舊生,可由四月十五日(星期三)起向校方索取申請表格,

凡已投考香港大學並符合入學條件之新生,可携同高級程度考試成績軍,前往 校方索取申請表格,惟申請人應於被取錄後,才交回填妥表格,凡已投考嶺南 學院之新生,可在被取錄後前往校方索取申請表格,至於香港城市理工學院,香 港理工學院、浸會學院、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科技大學取錄之新生,可於註冊 時直接向該學院索取表格·

研究生及攻醯學士以上之學位文憑課程學生,若於一九九二年九月三十日仍 未超過其指定之最短註册期限者,亦可申請,(修讀碩士學位之最短註册期限通 常為兩年,而修讀哲學博士學位則通常為三年】

所有填妥之申請書需交回其所院校之辦事處,截止申請日期如下:

舊生: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一日

新生:香港中文大學: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香港科技大學:一九九二年九月十一日

香港浸會學院:一九九二年十月九日

香港理工坐院:一九九二年十月九日

『零

嶺南學院 ·一九九二年十月九日 城市理工學院: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六日 香港大學 開始取錄新生後二十一日内,

所有申請均須經過查核申請人家庭入息及資產,扣除認可的家庭支出,而計算 出該學生之每年可動用收入,來幫定助學金/貨款的款額·

如有需要;申請人在交回填妥之表格後,將被安排到本處面見。申請人及/或

熟悉其家庭狀況之成年家庭成員可依約面見本處職員,

申請人如欲申請車船津貼,可填妥同份表格上有關的部分,

該辦事處並提出忠告,倘若填報資料失發,不僅引至申請被否決,更會使申請 人受到刑事檢控·

如有任何疑問,可前往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地下孿生資助 辦事處,或致電:八六七二七三八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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