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工時休息日不得擅改

勞工處今日( 星期日 ) 提醒工廠東主,不得在本地及外來女工的正常、指定工 作時間以外,非法指派她們工作,同時亦不可讓她們在預先編定的休息日工作,

最近在觀塘裁判署審理一宗案件中,位於開源道之聚恒與製衣廠有限公司,由 於僱用女工在休息日工作,被判罰款八千元。

勞工督察在巡視上址時,發現該製衣廠在公布之女工休息日僱用二十三名本地 及外來女工·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 (檢控 ) 宋鈞澤指出:「根據婦女及青年(工業) 規 例,工廠東主指派女工在休息日工作,或擅自更改女工之休息日均屬違法,任何 更改須於生效前兩天以書面通知勞工處備案。」

「法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工之當眼處張貼指定通告,列明女工之工作時間, 進氆及休息時間,以及休應日、

「僱主不得在女工正常、指定工時外,非法指派她們工作」

他表示,位於葵涌之綜合製衣廠有限公司,由於僱用四十二名女工超時工作, 而未有事先向勞工處申報,被法庭判處最高罰款一萬元·

他說:「根據婦女及青年(工業)規例,僱主擅自更改女工之正常、指定工作 時間,或非法指派她們超時工作,而事先未有向勞工處呈報,均屬違法·」

政署提醒金所經營者

月底前申豁免證書

政務總署今日(星期日)推嚴經營各類書所人士於本月底前向該署申請經營 所必須領皮的豁免證明孻或合格證明書·

該署牌照事務處總主任韓僂思在呼籲經營人士盡早遞交有關申請表時表示, 任何會所經營者如在四月一日後仍未向該處遞交申請表而繼續營業,便屬違法,

他指出,根盡去年十一月一日生效之會社(房產安全)條例,所有擁有調址的 書社,必須領有豁免證明書或合裙證明書,才可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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