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招聘本地工人
須定合理入標準
勞工處今日(星期四) 提醒僱主,他們必須願意首先聘用本地工人填補職位空 缺,政府才曹考慮准許他們輸入外地勞工,
有報章報道謂一些擬申請輸入外勞的僱主,在向勞工處本港就米輔導組登記 位空缺時,訂定苛刻的入職標準。勞工處助理處長陳永傑指出,僱主要求工人的 入耶條件必須合理,並與工作性質相稱·
他說:「勞工處畬詳細研究每宗個案,審查職位空缺的工作性質與入職條件是 否相符,然後將我們的評估及建議提交工作簽證統籌委員曹考慮·」
他提醒說:「如果僱主蓄意對本地工人提出一些與工作性質不相稱和苛刻的人 條件,或在没有-
分理由下拒絕聘用本地工人填補該些空缺,工作簽證統籌委 員會可能拒絕他們在一般輸入外地勞工計劃下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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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傑强調:「在該計劃下,僱主須首先聘用由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轉介予 他們的本地合適工人,當局才會考慮他們就獲得分配名額輸入外地工人的申請。」
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截至目前為止,共接獲僱主在一般輸入外地勞工計劃下 登記七萬零六百八十五個職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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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外地勞工之申請在二月二十八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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