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署改善處理傳藥程序
司法部現正著手安裝一個名為「傳兩個案處理系統」(CASEMnN )的掌 腦系統,更有效地處理在裁判署内以傳無檢控的案件,
此電腦系統於今年七月一日起啟用,
這個系統的基本部分是一部接駁資訊科技署總電腦系統的中央電腦,另外還有 一個安裝在東區法院内的「中央傳無處理系統」,「中央傳兩處理系統」是整套 電腦系統的核心,各裁判署,大多數檢控部門,及「中央傳處理系統」都可以 透過其電腦終端機,從該中央電腦中取得資料·
新電腦系縊啟用後,每項控罪的中、英文標準内容都會儲存在電腦的資料庫内· 檢控部門在申請傳刑時只需輸入案件詳情,例如被告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 碼,案發時間、地點等,如交通案件,則需輸入有關車輛的登記號碼·
讓電腦其後書編出被告人首次出庭應訊的日期和法院名稱,而「中央傳藥處理 系統」便會印製及發送傳票予有關的檢控部門·
此外,控方或辯方亦可以向有關裁判申請,利用「中央傳處理系統」印發 證人傳照,常案件審結後,審判結果亦要輸入電腦内,
「傳興個案處理系統」投入服務後,裁判署可為市民大衆提供更高質素的服務1 由於傳無中英對照,大部分被告人可更易理解其内容,
另一方面-由於所有傳無獾集中處理 - 被告人可到任何一間裁判署繳交罰款, 而無須再受只可在審理其案件的裁判署繳款的限制,此舉為很多被告人帶來方便, 對書面認罪的被告人來說,受惠更大·
在司法部而言,個别裁判事以後無須用人手辦理繁複的程序,還可以更快捷、 更有效地翻查欠交罰款的記錄·
這個電腦系統還兼備自動審查功能,杜絕超越了法定期限才登出傳無之弊·
該電腦系統的成本支出約為二千一百萬元,而每年的經常性支出約為七百萬元 電腦系統啟用後,司法部可省回不少人力和時間,故預計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間, 成本支出可獲抵銷,
完
日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