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結算所)條例草案公布

金融司林定國今日(星期五)表示,證券(結算所)條例草案已獲行政局通過, 並於二月十九日提交立法局,該條例草案為中央結算所的運作提供了法定的依據,

林定國在記者會上表示,成立中央證券結算及交收系統可增加操作效率,減低 市場風阻、降低交易費用,以及提高本港作為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

他在介紹中央結算系統時表示,這系統的主要特色之一,是證券證明書非流動 化·證券證明書將存放於中央存管處以減少證明書的往來,及與這些證明書往來 時帶來的有關風險·

他說:「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亦提供了帳面結算交收服務,及以交收債務變更 的方法保證交收·交收債務變更,就是每宗證券的實蜚將由兩份合約取代,其 由賣方經紀參與者及作為買方的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一結算公司一訂立,另一則由 買方經紀參與者與作為資方的結算公司訂立,」

林定國強調,法例的目的是保障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陣額結算及交收運作, 使其不受法定破產規則的影響,以免擾亂整個結算制度,

條例草案並非 心算系統的基本風阻,即參與者失賣的風險,結算公司將 需透過一套全面的風險管理制度,保障本身免受上述風險制度對參與者的人會準 則、監管、風險管理、資本-

足標準、交收上限,及按市價調整的付款額,均有 特別規定 ·

每個經紀均需按他的交易額向保證基金繳交一筆供款,這個基金連同保險總額 至少須達二億元·結算公司可利用這筆款項保證在參與者失實時仍能進行交收·

林定國在解釋法定破產規則如何影響結算制度時表示,由於結算公司同時是買 費雙方經紀的交易的一方,並持續地進行净額結算交收,如果交收過程因為破產 規則而受到第三方干擾,便會嚴重擾亂整個系統,並使净額結算交收過程体下 來,甚至引發連串財政失實行為的連鎖反應·

他說:「這情況會嚴重擾亂市場的運作,以及嚴重損害整隨經濟,」

類似的結算系統已於如紐約、倫敦等主要國際性市場,及新加坡、南韓及泰國

等區域性證券市場成立·

條例草案今日在憲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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