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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十一個月内管理局提供這類援助共有十一次,總額達二十四億港元·」

金融司說這項安排足以發揮其他金融制度下所稱的「貼現窗」功能,

他表示,最近有些人士希望政府澄清其最後貸款人政策·另外有些人士要求將 現行有關提供隔夜流動資金援助的安排正規化,使持牌銀行有較佳機會去有效地 處理本身的資金流動情況,

林定國說:「此事現正由外匯基金管理局檢討」

他補-

說:「如管理局認為有需要作出改變,便會全面諮詢有關機構,尤其是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及香港銀行公畬·」

金融司解釋出售港隧股份事

金融司林定國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給李華明護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覆指出 ,政府出售所持有的百分之二十四點三香港隧道公司股份予九龍倉集團是切合政 府早已表明將外匯基金所持有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港隧」) 的全部權益股份出 售的意向,因為這並非適合外匯基金擁有的資產

林定國解釋說,港隧股份並不是一項短期投資,而且有可能產生利益衝突,因 為政府同時擔當監管者和大股東的角色

他說,故此在一九八六年,當時的財政司影助治爵士在預算案演辭中宣布,當 局决定在適営時候把外匯基金持有的本港公司股份出售,這些交易「都會根據外 界所提出的中肯意見而進行」,

在談到港隧股份的出售價時,林定國説出售償每服十二點零三五元,是根據 個因素決定的,包括港隧「資產净值」的估價及預計未來股息「净現值」的估計 (已考慮港隧享有隧道專利權的期限);在香港並没有其他有意競投者提出一個 更吸引的價錢;其他就没遁些股份的出價者提出附帶條件,要求運輸科就運航政 策某些有關方面作出保毡,但外匯基金難以提供這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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