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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這項安排運會開機電工程程之間緊密聯繫及合作,令注册程 序不致發生肌握·」

新電力條例是於去年在立法流通過,是政府致力推行促進公衆用電安全之其中 一項措施·

該條例主要環節之一,便是工程人員及電業承辦商的註冊制度,

到一九九二年五月,富有電業承辦商及電業工程人員均已注册後,市民必須 偓用已註冊的勝任電業承辦商替他們安裝或改換電力裝置,及進行保養或法定的 定期檢查指定裝置·

至於電業承辦商的註冊,繆獻指出由一九九二年五月起,基本上只有注册 承辦商才可以受僱處理建築物内的固定電力裝置,

注用電業承辦商則須僱用適當級别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安裝固定電力裝置 工作,並同時監督、測試及校驗電力裝置,以及證明電力裝置可以安全使用

周樣,只有註冊電業承辦商才可以為現有力裝置進行保養,定期測試及調查 發生電力意外的有關電力裝置,

如欲以電業承辦商身份經營業務,除了要僱用適當級別的電業工程人員並不断 改進他們的知識及技能外,亦須得到其他輔助性的商業支持,例如適溢的事務所 、測試設備、工具、物料,以及妥善的工作紀錄等,否則受僱的電業工程人員便 雅攤,甚至不可能執行他們的法定職務,

他亦指出電米承辦商的註丹與申請注册為電業工程人员的手續大致相同,所以 希望商會的成員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後盡快辦理註册,

他表示在兩向供電公司及電力行業的協助下,機電工程署已擬備一套工作守則 ,艷明各類工作標準及程序,註冊電業承辦商及電業工程人員遇到困難時可參閱

此外,機電工程署在諮詢供電公司及電力行業後,正計劃制訂一套監察系統· 繆煤指出在這套系統下,電業承辦商及電業工程人員,在從事固定電力裝置工程 時,如表現未離符合新條例及工作守則所指明的安全標準及規定,便會被分辨出 來,持續失職的,會給予紀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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