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支預算改動捨報告提交立法局
一九九零至九一財政年度第三季追加撥款為八億七千五百一十萬元。這筆款項 已獲財務委員會批准·
財政司霍克誠爵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提交一九九零至九一財政年 度第三季已核准的開支預算各項改動的摘要報告時作上述表示,
霍克誠爵士說,追加撥款已由相向或其他開支總目所節省的款項,或由刪除額 外承據分目的款項完全抵銷
其中四億四千八百四十萬元榭給由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五間院校, 作為提高教職員薪酬/發放津貼之用;一億零九百七十萬元撥給香港科技大學 用以購置一般教學器材:八千六百一十萬元撥給醫院管理局,以便設立總辦事處 並支付基本系統及顧問費用
翟克誠爵士說,在該段期間,已批准的非經常承擔款額增加七干三百七十萬元, 而新的非經常承擔款頷二億二千四百四十萬元,亦己獲得批准
他補-
說,同期内獲批准增加的職位净額為七百零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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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克誠爵士指出,摘要報告中各項已獲得財務委員會或獲授權的人員批准,
宣誓及聲明修訂法案二路
布政司霍德爵士今日( 星期三)在立法局動第二醯一九九一年誓及整明{ 條 布政司霍德爵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動第二 訂)條例草案 ·
建德爵士表示條例草案的目的有二·
布政司說:「第一,主體條例第十九條現時規定,效忠寘誓或立法局議員宣誓 须由港督或其他主持會議的議員監誓·」
「條例草案第二條旨在修訂這項條空,從而訂明該等宣誓將由立法局主席或副 主席,或其他主持書櫃的議員監誓,」
他指出這項修訂將使該條例的條文,與立法局(權力及特權) 條例和立法局 谦常規的條文一致·立法局(權力及特權)條例和會議常規將港督在行政上的 務與作為立法局主席的職務清楚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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