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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年度屋宇建築及地產統計調查展開

政府統計處今日(星期三)宣布已經展開一九九〇年度屋宇建築、建造及地產 業統計调查·

是項調查每年一次,是統計處為收集本港屋宇建築、建造及地產的結構和表 現的資料而持續進行的統計調查的其中一部分,

統計調查的目的是收集屋宇建築、建造及地產行業的最新資料,用以評估該等 行業對本港生產總值的貢獻,並確定該等行業的成本結構、經營特色和營業額

統計調查結果對政府及私人機構在制訂政策和作出決定時非常有用,

營料

這次大約共有四千二百家機構接受統計調查,包括從事以下行業的重要機構和 隨機抽樣選出的較小規模機構:

屋宇建築和土木工程建築;

地產發展:

建築設計、測量和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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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批租、經紀和保費管理

統計調查是根據铵查及統計條例(第三一六章 ) 的一九八四年曾查及統計灬屋 宇建築-建造及地產業按年統計調查 ) 令授權進行·此令已刊登於一九八四年一 月十三日出版的政府憲法例告示編號十四内·

統計園善有四個不同版本,用以搜集上述四個不同行業機構的資料·

統計調查所搜集的資料包括:東主權類别;直接僱員人數;偓盈薪酬:材料物 料的耗用;付予分判承建商的费用;其他經營费用;建築工程總值:發展中產米 的總值及有關發展計劃支出(包括地價);其他業務收益及固定資產投資,

統計調查問卷已郵寄有關機構,法例規定各機構必須把間卷填妥,在七月三十 一日前交回統計處·

如有需要,統計處職員可前往有關機構協助填寫表格,統計員隨身攜有政府 身份證和執行是項統計調查的證明書,以資識別,受統計調查機構可要求統計員 出示上述證明書,以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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