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就香港而言,本港的選舉法例規定,選舉制度是以『居港』而不是以
『國籍』的準為其基礎,因此,如採用近似美國或英國的制度,現行因出於必 需而以現居民為土的制度,便須有重大而根本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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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的選舉方式並不盡侵犯基本的政治權利·曾在香港登記為選民的海外居 民,回港時如仍符合投票資格,都歡迎他們投票,
對於有建議成立一個獨立的選舉或選區委員會,以決定選區劃分等問題,他說 「政府對這個建議的一般概念在哲理上並没有任何問題,不過需要時間來詳細 考穗整個構思及其實際影響·政府必須進行多項研究,以找出一個最切合香港獨 特需要的方法・」
最後孫明梯說:「有關選舉制度的檢討必須同時顧及選舉方法是否合乎憲制, 我們特别要確保在制度、法律及實際安排上,不但能夠配合目前的憲制架構,同 時亦可配合基本法所規定的架構·」
「唯有這樣我們才可肯定由一九九五年選舉產生的立法局,能夠順利過渡一九
工廠僱主不得非法僱用童工
勞工處今日(星期日) 提醒僱主不得僱用兒童在工業經營工作,
在沙田裁判署最近處理的一宗案件中,一向製衣廠因非法僱用一名兒童,被判 罰款五千元 •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檢控)曾建和說:「勞工督察在一次例行巡視中,在火炭 之西西利製衣廠有限公司發現一名十三歲童工從事包装滑雪外套工作・」
他解釋說:「根據僱用兒童規例,僱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兒童在任何工 經營工作,而年齡在十三至十四歲之間之兒童只可受僱於非工業經營從車部分時 間工作,惟仍須符合若干特别規定·」
他又警告說:「任何僱主如違反有關僱用兒童規例,最高可被罰款二萬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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