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主要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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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董會須接訂一分正式的規章:
訂定正式的程序以編定下一年度的學校活動及財政預算,並擬備一份「周 年校務計劃書」,{學校可能需要數年方可定出一分完備的校務計劃書,在 第一年内,學校應將注意力集中於擬定正式的計劃程序及作出九二/九三學 年的財政預算 )
制定正式的教联員考績制度;
在學校政策的制定方面設立正式的程序,並向教職員、坐生及家長説明,
同時,教育署提供的主要辅助工作將包括:
向第一期參加的學校提供輔助和意見,並就所有與學校管理新措施有關的 事宜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絡;
成立一個諮詢委員;
向學校提供作行政用途的微型電腦,及製作用於行政和會計方面的標準軟件;
編製一本校長手册;
* 為校長、主任及校監舉辦研對會,協助他們適應這個新體制;
與學校共同議定「校務報告」所要包括的資料,
由第二年開始(即九二年九月起),坐校如已採納校董會正式規章及就其活動 的策劃、預算及評估方面制定正式程序,便要根據新的安排獲得整筆津貼撥款·
新安排亦賦予學校將行政津貼項目下的現有盈餘調撥出來,隨意作整筆津貼撥 款新措施所概括的任何用途;及讓學校更能因應本身的需要,自行採購校具、物 料就支付服務費用。
徐思明指出,在教師薪金、學校維修工程及其他津貼方面,將繼續實施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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