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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阼兼中間人須受規管
保眙兼監理處發言人今日一星期四)表示,保險業現正與保險業監理處緊密合 作,以便發展管制保跄業中間人的規管架構。
發言人說:「為確保本港的保暄業市場能持績有健全的發展,必須制定一個合 適的規管架構,以管制保險業中間人-即保險業代理人及經紀,」
保険蜥監理處於去年六月成立,接替注册總署保障科的工作,保險業監理處特 别高興見到近年保險業自行監管措施的發展,使保險索償人及投保人得到更大的 保障
發言人表示,保險業監理處更高興見到保險索償投訴局於去年二月成立·該投 訴局是一個獨立機構,處理個别投保人涉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保險索償個案·
根據該處的數字,去年共有五間新的承保公司l一間本地公司和四間海外公司 獲得認可資格,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
發言人說:「同年,共有十六名承保人因保险米務終止而不再成為認可承保人·
「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有二百六十二名認可承保人在香港經營務,與一 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數字相比,净滅十一間,」
在二百六十二名認可承保人中,一百二十三名在香港注册,在海外註册的承保 人中,三十六名在英國註册、二十七名在美國、十名在百慕達、八名在日本、七 名在瑞士,而加拿大、法國及新加坡各佔五名
年内,當局共接獲八宗認可申請,而對上一年(一九八九年)則有三宗,
發言人說:「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處理中的申請共有四家,其中一宗座長 期業務方面,另三宗則屬一般業務·
發言人說:「保險滿監督在年内曾行駛其干預權力八十二次,牽涉的承保人共 有三十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