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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揺助增加費用 第二階段下月生效
政務司會糯米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付予法律援助署署長指定威理刑 事案件的大律師及律師的最高騫用的第二階段增費,四月一日起實施,
曹選榮在動議一九九一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訂)決潑案時,指出費用會於 去年年初檢討·
他說:「根據建港,爆高費用應平均增加百分之五十,而需要較多準備工作的 上訴案件,則應有較大的增幅。」
「建議增加付予大律師和律師的費用,是要反映自上次於一九八七年修訂费用 以來通貨膨脹和運作成本增加,同時亦為有需要確保能夠將得富經驗而能幹的律 師處理刑事案件·
曹廣榮強調,根據建議,有關增當應在兩年内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已由去 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建議修訂規則旨在使第二階段增營,可由今年四月一日起
有關動議獲得通過·
定額罰款訟費即將增加
政務司訾廣榮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建諶把定額罰款 (交通違例事項 ) 條例規定需多繳付的訟費,從七十元增至一百二十五元 ·
童廣榮在動畫一九九一年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修訂)決譞案時指出, 為保持款額的實際價值,訟費因通貨膨脹關係須予提高
他說:「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 條例第二十B條的規定,現時任何人 士即使因交通違例事項而被起訴,倘在出庭時間至少七十二小時前繳付雙倍定额 罰款以及七十元訟費,即可獲得解除對有關違例事項的賨任,上述訟費屬調節性 收赘,根據当局需要令違例人士總交罰款的程度而釐訂」
曹廣榮表示訟費上一次調整是在一九八四年,
他同時動盡一九九一年定額罰款(刑事訴訟 }冖條訂}決議案,建潑把定領 款(刑事訴訟)條例第九條所規定禁予總付的訟點,從七十元增至一百二十五元 理由與他第一項動轉時所提出的相同·
兩項動議均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