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完
第二幅土地位於香港筲箕灣道一八一至二〇五號後面,土地面積約七百二十六 點三平方米,供非工業用 (酒店及貨倉除外),
發展商須於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該日之前完成不少於四千四百四十五平 方米之樓面建築面積·
第三幅土地座落新界上水第四B區·土地面積約一千七百五十九平方米,供作 工業及/或貨倉用 (厭惡性行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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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規約指出,發展商須於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該日之前,完成不少於 五千二百七十七平方米的樓面建築面積·
第四幅土地位於新界大埔馬宮第六區,面積約八千六百七十五平方米,有關土 地用途,供作私人住宅用,
建築規約指定發展商須於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該日之前,完成不少於一 萬二千五百平方米的樓面建築面積,
第五幅土地座落新界沙田源順圍第十四B區,面積約四千一百平方米·該幅土 地供作非工業用{貨倉、住宅及酒店除外),
根據建築規約,發展商須於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該日之前完成不少於 萬六千八百七十八平方米的樓面建築面積
索取詳細賨地章程及查閱圖則可到香港花國道美利大厦十四樓屋宇地政署、香 港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地下中西區政務庫中區諮詢分處及九龍上海街二五〇號油蔴 地停車場大道十一樓九縊地政處。實地章程亦可向沙田、屯門、元朗、荃灣、至 青、大埔、北區、西貢及離島各地政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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