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遷册不一定損害本港

財政司翟克誠爵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還用不一定對香港造成損害, 因為遷册海外的公司與遷册前的情況並無多大分別,

霍克誠爵士在回答潘志輝謝員的提間時表示,至於這樣做會帶來正面還是負面 的影響,則見仁見智,涉及各有關方面的主觀判斷·

他說:「一般來說,公司的管理階層及大部分持有股份的公案人士均仍然留在 香港」

「透用對這些公司在香港的資產並無影響,而它們對本港經濟的貢獻及參與, 基本上亦維持不變。」

財政司説:「任何一間公司是否要遷册海外,有關的決定,必須由其管理階層 及股東作出.」

習克誠爵士說已遷用海外的公司,不能享受香港法例或香港政府所賦予的任何 特定優待或特權 ·

他說:「遷用後的唯一分別,是這些公司不再受到適用於本港公司的香港公司 法例管制·」

「不過,公司條例訂有特别條文,適用於在香港設辦事處的海外注册公司·」 他補-

說一般的原則是這些海外注册公司將繼待受香港的證券規例監管,而此 掣的基本自的是保障香港市場投資者的利益。

翟克誠爵士說,只要遷册海外的公司能與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一樣按照相同規則 I 履行對投資者的責任,便應有自由採取最能配合其公司目標的方式經營,

他補-

說:「因此,當局雖不認為有必要或適宜干預各公司的商業決定,但會 致力確保這些公司遷用後為股東所提供的投資者保障架構,不會與遷用前有太大 的分别.」

-

- ·

十四

Page 15Page 16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