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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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蕃裁處條! 利法案二話

布政司霍德爵士今日(星期一表示,一九九零年土地審裁處一條訂)條例草 案旨在修訂土地案裁威條例,以清楚說明地方法院法官和國地方法院法官均為 當然土地審裁處李丹·

霍德爵士在立法局曹議上二請該條例草案時作上述表示。

霍德爵士指出,目前土地審裁處的成員包括一名主席、多名專員,以及其他委 任成員

他說:「土地審裁處條例第四(三)條訂明:『土地審裁處專員必須為地方法 院法官,並須由總嚭委任。』」

九八二年通過在憲報刊登公告,委仟『所有地方法院法官』為土地

番裁處專員;該項委任由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牛效·」

霍德爵士指出基於運作理由,自一九八二年起,委地方法院法官亦有出任土 地審裁處專員・

他說:「根據地方法院條例第八(一)條,暫委地方法院法官『在受任期内, 享有地方法院法官的一切審判權、怅力和特權,並執行該職位的所有職務。』」

「不過,司法機構人士懷疑,地方法院條例第八條的用詞,加上總督對『所 有地方法院法官』的委任,是否就能夠達到所需效果,令钹委地方法院法官有橙 出任土地審裁處專員一群·」

他又指出該條例草案因此您訂土地審裁隱條例,以明確規定要地方法院法官 可出任土地審裁處專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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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項條訂將追溯至一九八二年七月三十日土地案裁處條例第四(三) 條實施日期起生效,使暫委地方法院法官以往出任土地審裁康專區時所採行動的

效力,免受任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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