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訂定政策大綱
管制衛星電視訊號
政務司曹廣榮今日(星期三)指出,總督會同行政局已訂定政策大綱,管制 星電視訊號的接收和廣播·
曹騰榮在立法局會議上回覆梁煒彤議員所提間類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這項政策用意在於讓香港市民可以收看現代科技發展提供的多類電視節 目,同時確保現時持有電視廣播專利權牌照的人士與日後可能持有這類牌照的人 士之間,在競争程度上獲得公平的對待·這項政策大綱已於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公 布,至今並無任何修改,
在接收衛星電視訊號方面,曹廣榮表示,一般的規定是只接駁一部電視機的碟 型天線可豁免領牌·
他說:「至於利用一個碌型天線接收電視訊號,再透過内部有線網絡,傳播到 一座大厦或屋邨内超過一部電視機的天線系統則須領牌。」
政務司强調,當局現正參照電訊條例的規定,擬訂有關合適牌照的細則,主要 發牌條件將包括:
該系統只能傳播擬作一般接收用途的訊號;
* 不律向用户收取费用,亦不得傳播特備節目;
遵照總督會向行政局的指示,不傳播任何被禁播的節目
至於衛星電視方面,曹廣榮指出,政府將根摟下列各項主要條件,對有關在香
港經營衛星電視廣播業務的每一宗申請,予以個別考慮;
* 發出的訊號不應以香港觀衆為主要對象:
·倘以廣告收入作為財政來源,則不應主要依赖來自香港本地廣告市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