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第一期的認可財業和各得名額分配如下:

認可職業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108

(具有專門技能或不低於專上證書或 文憑程度的專業資格)

翻譯員/傳譯員

42

(具有專門技能或不低於專上證書或 文憑程度的專業資格)

自然科學技術員

25

(具有專門技能或不低於專上證書或 文憑程度的專業資格)

生物科學技術員

25

(具有專門技能或不低於專上證書或 文憑程度的專業資格)

統計助理員

50

(具有專門技能或不低於專上證書或 文憑程度的專業資格)

電腦儀器控制員

150

(具有專門技能或不低於專上證書或 文憑程度的專業資格)

發言人補-

說:「任何受僱於以上賺業的人士應注意,雖然根據一九九〇年英 國國籍法 (香港) (甄選計劃)令第十三(三)(B)和(五)條,他們可能在 專業、職業資格和增添的資歷方面不能得分,但他們是合資格申請的。」

名額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