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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录

「僱主亦可不時檢查其僱員的身份證及現場查案進入地盆的人士·」

冼德勤又建議僱主可規定凡進入有關工作地點,特别是地盆的人士必須出示身 份證,並通知其僱員如他們不能出示身份證則舍被驅逐出地盆·

他說:「僱主應保存工人身份證的紀錄及其居住地址,」

冼德勒並提出一些特别適用於建築地盤的建議:

—通知地盤判頭若他們僱用非法入境者工作,他們將不再獲得公司的工程;

-若判頭僱用非法入境者工作,將被視作違反合約;

l僱主可在地盤内張貼告示牌或海報,說明不盡僱用非法入境者,一經發現將翻 向警方舉報;

1張貼告示牌指明當地盤管理人員提出要求時,任何人若拒絕拿出其身份證明文 件給地盤管理人員查核-將不得留在地盤内;

l告知地盤判頭必須保存一套有關工人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的完整資料,可供地 盤辦公室每天查核之用;

--地盤在晚上廉有保安措施,通告保安人員不得讓任何人在地盤内睡覺;

I任何僱員若舉報非法入境地盤工人的蹤跡可獲獎賞;這措施可用海報宣傳;

-若發現可疑的非法入境者立即向警方舉報;

1與該區的方分區指揮官聯絡,要求警方防止罪案主任到地盤巡視,並就地盤 的保安措施提出建藩;

詳細向所有的地盤管理人員解釋這些程序,並在公司的米内守則記載這方面的

冼德勤表示,雖然他希望這些指引很有幫助,他重申這些措施能否構成一個亦 夠的辯誰是有待法庭的決定·

冼德勤指出,大部分非法入境者都是因為經濟理由來港,而最近的修改:例是 必須的,因為以往實行的罰則已不能再收預期阻嚇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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