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三二座

六點八四厘

在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或堂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九日以前 所發出的結税券:

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九日或当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三月七日以前所 發出的儲税券;

七點零八厘

在一九九〇年三月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以前所 發出的儲税券;

八點四厘

在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八月十五日以前 所發出的储税券:

七點五六厘

在一九九〇年八月十五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以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舉例:

根據一般規定,購入已達三十六個足月而仍未用以激税的税券,則不能繼罐 生态

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及十二月二十四日分别購人的一 干元面額儲税券,而於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應完税日期用以繳稅,其利息計 算辦法如下:

一九九一年

按月忠五元九角計

惴税券面值

購入日期

一月二十三日付税

可得利息

T

-

一千元

九九〇年

足三個月

十七元七角

十月二十四日

一千元

一九九八年

定兩個月

十一元八角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一千元

| 九九〇年

足一個月

五元九角

十二月二十四日

合計可得利患

三十五元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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