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三二座
連
六點八四厘
在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或堂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九日以前 所發出的結税券:
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九日或当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三月七日以前所 發出的儲税券;
七點零八厘
在一九九〇年三月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以前所 發出的儲税券;
八點四厘
在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八月十五日以前 所發出的储税券:
七點五六厘
在一九九〇年八月十五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以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舉例:
根據一般規定,購入已達三十六個足月而仍未用以激税的税券,則不能繼罐 生态
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及十二月二十四日分别購人的一 干元面額儲税券,而於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應完税日期用以繳稅,其利息計 算辦法如下:
一九九一年
按月忠五元九角計
惴税券面值
購入日期
一月二十三日付税
可得利息
T
-
一千元
九九〇年
足三個月
十七元七角
十月二十四日
一千元
一九九八年
定兩個月
十一元八角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一千元
| 九九〇年
足一個月
五元九角
十二月二十四日
合計可得利患
三十五元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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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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