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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至八九年交通意外受害人

獲社會署發放四千多萬元助

社會福利署在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内從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中,撥出約四千 二百四十萬元援助交通意外受害人或他們的家用·

根據社會福利署署長最近公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年 報,該年内共接獾六千二百八十九末援助申請;較對上一年度的六千四百六十六 宗,下降百分之二點七,

該年度内所理的新個案共六千一百五十四宗,其中的五千六百二十九宗,即 百分之九十一點五批准付款;在餘下個案中,其中四百六十六宗,即百分之七 點六,撤銷申請,而另外的五十九宗,即百分之零點九,則不獲批准,

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在該年内共處理四十六宗涉及多人傷亡的嚴重交通意 外事件·最嚴重的一宗意外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在獅子山隧道公路發生, 一輛旅游巴士失事,導致三人喪生及四十五人受傷:其中三十五人符合申請助 的資格,而批准發放的援助金額達三十八萬五千六百一十八元,

年内發放的最大筆金額,是一宗交通意外中喪生的一名的士司機遭下五名家厨 所得的五萬九千八百元

交通意外傷亡扭助計劃在一九七九年五月開始素施,是社署負責推行的社會保 障計劃之一,目的在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或死難者遺下的家壓,迅速提供經濟援助

而毋須計及傷亡者的家庭入息,亦不考慮該宗意外是因何人的過失而引致。

申請援助的基本資格為有關的交通意外已向警方舉報,而申請必須於意外發生 後六個月内提出;受害人因該宗意外受傷,必須由註册執業醫生證明需要不少於 三天的病假,

獲從或

該計劃的受助人仍然有權循正常法律途徑,另行索取損害賠償或其他賠償,但 如其後因同一宗交通意外而獲得搵家賠償或其他賠償,則須退還 援助金,不過,在任何情況下,受助人退還的金額,不應超過所 他賠償的金額・

申請人可親自遞交申請或以郵遞申請,有關申請表格,可向警務處交通部各區

交通意外調查組、政務總署各區政務處-或社會福利署設於銅鑼灣屈臣道十五號 維多利中心二樓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素铵·

該計劃所律的 但害賠償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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