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攻性武器處分修改 有關法案憲報今日刊登
憲報今日(星期五) 刊登一項條例草案,建議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而被定罪的 人今後不必再受笞刑或法定最低監禁刑期的處分·
提出這項修改的一九九〇年公安(修訂) 條例草案訂於十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 局
政府發言人强調,取消法定最低監禁刑期不應被視為放寬對藏有攻擊性武器而 被定罪人士的刑罚·政府將密切監察這類案件的趨勢,並於適當時候檢討有關的 最高刑罰 +
發言人說:「決定廢除笞刑是因為現今社會不能再接受這種種形式的處罰。保 留笞刑在法典上將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所抵觸。廢除笞刑亦配合政 府取消體蜀的決定·」
發言人說,取消法定最低监禁刑期亦容許法庭有絕對自由判處所認為合適的形
他說:「衆所周知,對於不能因應每宗案件及每名罪犯的不同情況而彈性地 以不同的形罰,裁判司都不太贊同·」
政府亦將制定一九九〇年體到(修訂)條例草案及附屬法例,以废除其他條例 内准許執行笞刑的條款,
預料這兩項條例草案將於今年年底實施
蒲台島與葵涌擬進行填海
政府擬於蒲台島約四千三百六十平方米的前濱及海底範周内興建碼頭,以便利 村民及公衆乘搭船隻·
另外,政府擬於葵涌焚化爐北面約四點三六公頃的前濱及海床範圍内進行填海 工程,以設置牲口起卸區及可能興建之房·
任何人士如認為本身擁有上述前濱及海床的權益、權利或地役權,均可在九月 十九日或以前向屋宇地政署署長遞交反對書·
受上述工程影響的土地範圍已在今日(星期五) 的政府黨報公告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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