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處將加強行動

打擊非法海魚買

漁農處將與警方合作,加强檢控行動,以對付本港的非法海魚銷售活動。

該處高級漁業主任鏵泰今日( 星期四) 就中央裁判署最近的一宗案件而作出上 述警告・案中三名男子被控未持有許可證而運載共二千六百零五公斤的海魚,每 人被判罰款五千元

其中兩名被告更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兩年

此外,所有被檢獲的海魚均被-

公,該批海魚價值超過二萬七千元。

該三名男子是於本年五月二十五日在警方與漁團處一項對付銅鑼灣區非法海魚 銷售活動的聯合行動中被捕·

鍾泰表示:「我們希望嚴刑峻法能加强阻嚇有關的非法行為。」

根據海魚 ( 統營 ) 條例,任何人士在未有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在陸地運載超 過六十公斤的海魚及在本港的水域以漁船以外的船隻運載海魚。此外,未持有 可證而在魚類統營處的魚類批發市場以外起卸海魚,亦屬違法·

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過去十八個月,有關非法海魚銷售的成功檢控個案共一百七十八宗,有一百九 十五人被檢控 ·

罚款總額達十七萬四千三百元,被-

公的魚獲共達五十五公噸,價值約五十九 萬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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