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繼續進行綜合住户統計調查

政府統計處會在一九九零年四月至六月繼續進行綜合住戶統計調,

這項統計自一九八一年八月起進行,每月一次,蒐集有關本港人口的就業,失 業、就業不足資料以及一般社會特徵,此外,一九九零年四月至六月的統計亦會 包括市民在外地旅遊消費支出、幼兒日托服務需求情況、對家庭服務中心的認識 、外國居留、住戶租金支出情況及房屋需求等問題,

統計處每月從各區以隨機方式抽選約四千個住户作為調查對象·

政府統計從三個月前曾經接受訪問的住户中抽選一半左右,在今次統計期間

重行訪問,以便能更準確測度自上次訪問以來所發生的變動·

中英文通知瀟已寄往獲選的住户,説明統計的目的並請其自願合作,

政府統計處的統計員會探訪這些住戶,收集所需的資料,他們都擁有該處所 發的政府僱員身份證,

綜合住户統計調查是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香港法例第三一六章】第五部的 規定,並由政府黨報於一九九零年一月十九日所刊登第二一二號公告上宣布進行,

根據條例的規定,所蒐集到個別人士或住戶資料,將嚴加保密,不會向公衆人 士,任何私人機構或其他政府部門泄露。

為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

請差餉繳納人士提供音料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星期一)將為數約七萬份的催辦函,寄給尚未將該署先 前所發出的物業詳情申報表交回的差餉繳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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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催辦函與原先的物業詳情申報表相若,是要求差餉繳納人士提供其物業的 租賃詳情,以便該署檢討有關應課差餉租值 ·

差餉物業估價署發言人促接獲催辦函的人士,盡速填妥表格,並於十四日内 交回該署,違者可被罰款二千元,

有關人士如已交回先前發出的物業詳情申報表,便不必填寫催辦函,但須將 辦留原价交回該

任何人士如有查詢,請撥表格上印備的電話統碼或前往該署,地址為香港軒尼 詩道五〇〇號興利中心十七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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