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管制規例七月一日生效
一九九零年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規例於本年七月一日生效,
該規例於本年較早時由港督同行政局通過,並於一月二十五日的憲報刊登· 立法局專攝小組亦曾研究該規例,
根據該規例,由七月一日起,禁止在本港使用含硫量高的重質燃油,該規例將 適用於所有工業及家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今日(星期四)表示,規例限制液體燃料的含硫蛮以重計 不能超過百分之零點五及黏度不能超過六厘斯,這樣將可除去百分之八十現時由 採用高含硫量燃油的工廠所排出二氧化硫,和高達百分之九十的烟檻,
發言人說:「這規例將會一次過大大改醬香港的環境污染,其幅度是前所未有 的」
目前,約有一百五十萬人居住的地區未能符合保障健康空氣質素指標内關於二 氧化硫的標準,很多人亦同時在忍受工廠烟囱所排出的大烟歲,
規例亦指定在沙田區,氣體燃料是唯一可作非住宅用途的燃料,規例更限制固 體燃料中含硫量以重畫汁不能超過百分之一
發言人說約有一千至一千五百向採用高含硫熏燃油的工廠將需轉用柴油、火水 或其他清潔的燃料,
有關的燃料使用器具,例如鍋爐,只需要簡單改裝,無需建設新的烟囱,
環保署現正發信給有關的公司通知他們新規例的要求。
發言人說這些公司應即與設施供應商聯絡有關燃料使用器具的調校或改裝問題·
他說:「這些公司應盡早聯絡供應商,以免有太多人在同一時間聯絡他們。」
「公司如在六月三十日後繼續使用含硫量高的燃油可能被檢控·
通常,任何燃料使用器具的改裝需待到環保署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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