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餘一百三十六宗則涉及違反組爐及壓力血條例、人民人塲條例四(乙一部 分及往香港以外地區就業合約條例、上述罰款共建二十七萬八千六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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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工法例會被重置
去年因途反勞工法例而被法庭定罪人士的罰款額持緒上升,
根據勞工處統計資料顯示,去年違例個案的平均罰款額為三千七百七十六元, 較一九八八年增加百分之十九點八,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檢控) 曾健和說:「去年,本燃成功檢控了四千零三十六 宗違例事件,劉款總額達一千五百二十三萬元,八八年則有四千零十九宗檢控, 共罰款一千二百六十六萬元,」
他補-
說:「對反勞工法例人士實施更重的罰款,可使僱主更加注意工人的 安全和福科·」
他强调說:「我們繼綫加強檢控行動,以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權利·」
在去年被定罪的案件中,超過百分之五十九與違反工業安全法例有關,
其中一千四百! 十四案涉及違反工廠工業經營條倒及其附屬規例,九百七十 四宗反建地盤(安全)現俑-窈款總額分別為五百三十三萬元和七百三十七 萬元,
此外,一千五百一十二宗被判罪案件是由於違反婦女及青年(工業)例; 用兒童規例,以及勞資關係條例、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下的員工福利條款, 劉款總額為二百二十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