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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下月辦會議 討論工作安全責任
勞工處於明年1月十日舉行會議,探討僱主與僱員在工業場所及建築地盤就安 全及健康管理方面所應負的責任,
首席工廠當檗總監葉玉麟今日(星期二)說:「香港的目的是使參加者加深了 解鐡近經立法程序通過的一九八九年工廠暨工業經營(修訂}條,該條例規定 僱主與僱員在工作安全上所應負的一般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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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法例,僱主須盡量確保廠房、設備、工作系統及工作環境安全, 不會危害健康,並須向僱員提供有關工作安全與健康的訓練、指示,督導及資料、
「另一方面,僱員亦須盡畫與僱主宮作,以配合執行有關安全措施,並須小心 在工作時的安全與健康,以免危及自己或他人·」
該項安全及健康管理會議特為製造業及建造業的管理人員及負責工業安全及健 康的人士而設,參加者約二百三十人,
出譜在香港會議展中心舉行,獨時會提供英語及粵語即時傳譯·
專際油講者之一是夏文華,現為國際勞工督察協會會長,文華曾出任英國 業健康及安全執行處副處長,最近退休,
夏文華曾在英國工廠督察科服務逾三十五年,他就「僱主與員在安全及健 康上之一般性責任」演講,
另一主講者是宋榮光律師,他驚討論僱主與僱員在安全及健康上之民事責任·
香港報名表格現可向中環海港政府大樓十三字樓勞工處工業安全訓練中心索取,
查詢請致電:五八五二三五六二及五—八五二三五六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