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合約有效期内 家庭傭工不可轉工

保安司班乃信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外籍家庭傭工獲准按照一份認可 僱傭合約的規定,在香港為合約所指定的僱主工作·合約的有效期通常為兩年 班乃信在回答杜葉錫恩潑員的問題時說,該名傭工在合約期内是不能轉換工作

他說:「這些條件已在發給外籍家庭傭工的簽證上列明·

外籍家庭傭工抵達香港後,當局會在其護照上加上一項居留條件的批註,使其 得以在香港居留六個月,或於合約終止後在香港逗留兩個星期,兩者中以時間較短 者為準

班乃信指出:「簽證上所列的條件同時亦會批註於護照上。」

至於居留限制方面,班乃信解釋說,只要外籍家庭傭工仍然留任原職,便可以 於每次居留期滿時獲延期六個月,而每次亦會受同樣的居留條件限制,

實施賓館發牌制度條例草案

本年度曾期内交立法局審議

政務司備廣榮今日 ( 星期三 ) 在立法局會議上表示,有關實施賓館發牌制度的 條例草案,預計會在本年度的曹期内提交立法局審議,

粼廣榮在答覆絕磊議員的詢問時指出,當局在去年九月決定經營賓館必須領取 牌照,以確保賓館在消防安全、結構安全和環境衛生方面均達到認可水準。

當局更於去年十一月成立一個由多個部門組成的策劃委員會,制訂所需的行政 和法律架構·

曹廣榮說:「策劃委暑團已於本年6月完成工作,但当局須待獲得所需經費後 才可以實施發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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