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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打樁機違反工業安全規例 須訂明刷立局下周恢復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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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司楊啟彥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上表示,政府認為没有必要制訂更 嚴格的安全標準及措施管制打楮機的操作,但卻覺得若遇有嚴重違反工業安全規 例的情況,便應訂明罰則,以儉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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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喾產在回答許寳發員所提間題時説,這些罰則將在下周恢復辯論的一九八 九年工廠暨工業經營一條訂)條例草案中一併考慮,
楊咨彦說'在過去三年,先後發生過三宗涉及打樁機的意外;一宗發生於一九 八七年,另外兩宗則在今年發生·
他說:「蠹居已詳細審查這些意外,得出一個合理的結論,就是縱使不深入研 究每一個案,亦可知道這些意外是由於未有適當或完全遵守安全規則所引致,而 非由於安全規則本身有任何不足之處。」
·彦證根據工廠工業經營條例而制定的建築地盤(安全 ) 規例,規定打積 結構良好,材料上業,力度-
足,並且没有明的毛病·
他說:「除此之外,該規例亦規定打樁機必須裝設若干安全設備,例如有效的 制動器和控制系統,防止吊錘失去控制·
楊啟彥指出打樁機必槳妥營保養,並要最少每十四個月由合資格的檢查人員詳 細檢驗和測試一次
他說;「打樁機在使用之前,必須牢固繫和平穩安放,而在地盤内移動打格 機時亦要遵照這項要求·」
「使用期間,打樁機須顯少每星期由合遽格的人士檢查·」
「打裱機的操作人員必須年滿十八歲,並符合瓷格·」
「向打樁機操作人員發出訊號的工人,亦必須年滿十八歲,並曾接受足夠訓練
發出所需的訊號·
楊啟彥說政府部門並没有擁有或負責操作打樁機·
他說,按照政府合約施工的打樁機工程承建商,均受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監 管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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