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

從事石棉工序人士

須採安全預防措施

勞工處提醒建造粜承建商及工人,在處理" 採取足夠的預防措施 ·

含石棉物質有關工作時,必須

該處首席工廠督察總監葉玉麟今日(星期四)表示,承建商及工人須切實遵守 工廠暨工業經營一石棉 ) 特别規例的有關規定,以防止石棉璧埃及衛料危害健康

他說:「如工序涉及部分或全部含石棉物質,承建商須於開工前最少二十八日 ,以書面向勞工處呈報·

「在有關工作進行期間,他們須使用適齒的器具,盡量減少石棉塵埃散發入空 氣,或為現場工人提供適當的呼吸防護器及防讓衣物。」

他又强調:「承建商有責任確保那些可能受石棉膠埃影響人士,使用所提供的 防詐設備及衣物·

「此外,他亦須確保所有受僱從事石棉工序的工人,已獲註册醫生證明是適合 擔任該項工作,未滿十八歲年青人在任何情況下切不可被僱從事此等工作,」

承建商若違反以上各規定,最高可被罰款三萬元,

勞工處己印備兩款有關石棉的刊物i「工廠暨工業經營一石棉)特别規例指南」

及「管制石棉使用之工作守則」,供市民參考,

上述刊物可於中區海港政府大樓十三字楼勞工處工兼安全訓練中心免费索取

I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