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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工米及辦公室林宇建譜
城市設計委員會上周接納「綜合工業及辦公室樓宇」新概念,以配合香港工 界不斷改變的情要·
面對工業機構對工業樓宇内辦公室的需求不斷增加,這個概念正合時宜,這些 與工業業務有關的辦公室不能設於普通商米樓宇内,其用途包括管理、行政、設 計、質畫管制、儲存及其他與工業有關活動等,
預料需求會有上升的趨勢,所以有需要彈性地使用工業樓宇,以作工廠或禁 公室用途 ·
城市設計委員會發言人稱:由於這是一項崭新的概念,在切實執行時當局當作 定期監察及檢討·該項建首期西在都鑫區——香港島、九龍及荃灣——内執行
城市設計委員會要求城市規劉運作進一步研究,以便在都會區内找出適合地點 重新規劃作综合工業及辦公室用途
同時,當局對申請人呈遞有關在工業用地興建綜合工業及辦公室樓宇的規劃許 可書時當作個别考慮,
城市設計委員會在接納該項建議前曾廣泛諮詢名工業、商業及地產發展商及 有關專粜團。
該發言人說:「該項建議因使工業界能彈性地使用工業樓宇所以獲得曾連支持
有關現時城市設計委員會准許工善機構在未經規劃申請而可把樓宇内百分之三 十的樓面實用面積為與其工業業務有關的辦公室的指引,將不適用於建議中的 綜合工業及辦公室樓宇内·
然而,該「百分之三十規定」仍適用於現有確實的工業樓宇,以防止任何與工 米業務無關活動溼人。
建議中的綜合工業及辦公室樓宇内所有单位需要在設計上及建築上適合工業及 辦公室用途·
為切合兩者需要,這些新型樓宇需符合與工業及商業樓宇有關所有建築條例, 涉及的範圍包括橒面戴重、間隔、照明、通風、走火通道及衛生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