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馬頭角分區計劃大綱面則經核准
城市設計委員會今日(星期五)公布馬頭角分區大湖面則,該圖則已於本年七 月四日經港當書同行政局批准·
馬頭角規劃區佔九龍東部約一百五十二公頃的地方,北及東頭村道、東接香港 國際機場和九龍灣、南至銀漢街和新柳街,西至天光道·
規劃區是九龍市區中較舊的一區,已大幅發展成為一個住宅/工業混合區,但 主要仍是作住宅用途,包括公共屋邨及私人住宅建設·輕工業的工廠大廈,主要 集中在規劃區的東部
城市設計委員會發言人指出,繪製圖用的目的是運用土地用途的法定管制,有 秩序地進行區内發展及重建工程·
根據圖則,大約百分之零點一二一零點一八公頃)的土地用作商業/住宅混合 用地、百分之三十一點零-(四十七點-七公頃)的土地用作住宅用地,包括公 共屋邨,百分之七點五二(十一點四四公頃)的土地用作工業發展,百分之二十 七點二六(四十一點四六公頃)的土地用作政府/團體/社區用地和遊憩用地, 百分之二點七三{四點-五公頃)的土地則用作其他指定用途,包括軍用球, 位於天光道的香港壘球總會和九龍城乘客及汽車渡輪碼頭,其餘約四十七點七一 公頃的土地創作道路用途·
市民可前往下列地點查閲則:香港政府合署西座入口中西區政務處諮詢分處 和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廈四楼屋宇地政署城市規劃處,
同時,該區則現於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廈十四樓屋宇地政署測繪地面銷售處及九 龍彌敦道三百八十二號九龍地面銷售處發售,不設色者每份十元,設色印刷本每 份五十元
九龍地圖銷售處將由星期一(十一月六日)起遷往彌敦道四〇五號九龍政府合 署-樓辦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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