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財政司立案法團及道亨集團有限公司的聯合聲明:
道亨銀行收購恒隆銀行
六億元。 而得出。基於現有可得之資料,道亨董事預計根據協議所述恒隆之代價約為港幣 括内部儲備及於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即交易完成日,所作之物業重估盈餘後 根據該項協議,恒隆之價值無經考慮,除其他事項外,恒隆之綜合資產净值包
隆銀行有限公司(「恒隆」)於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達成一項協議(「協議」), 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宣布立案法團與道亨銀行有限公司(「遵亨」)已就道亨收購恒 隨著於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之公布,財政司立案法團(「立案法團」)與道亨
財務顧問· 摩根建富 { 香港 ) 有限公司為立案法團之財務顧間而實源投資有限公司為道呼之
有關署收購恒隆銀行的協議之圖片由傳真機發放,並置稿箱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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