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八運
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或减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廿二日以前 所發出的税券;
八點二八厘
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廿二日或当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六月廿二日以 前所發出的命税;
七點八厘
在一九八九年六月廿二日或盛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七點三二厘
在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八月九日以前 所發出的儲税券 ·
舉例:
根據一般規定,購入已達三十六個足月而仍未用以總税的儲稅券,則不能繼續 生息
於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一日、九月一日、十月十一日分别購入的一千元面額税 勝,而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日應完税日期用以繳稅,其利息計算辦法如下:
一九八九年
按月忠五元七角計
儲税券面值
轉
日入日期
十一月十日付税
可得利息
广九八九年 八月十一日
足三個月
十七元一角
一九八九年 九月十一日
足兩個月
十一元四角
一千元
一九八九年
足一個月
五元七角
十月十一日
合計可得利息
三十四元二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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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