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林定國說:「由於該條所指的『同一控股公司』,包括認可機構在内,有關貨 款限盔的規定,亦同時適用於認可機構給予本身附屬公司的貸款。」
「因此,即使這些機構都是由銀行監理專員合併監管,一間銀行給予本身附囵 公司的貸款,亦不得超逾該銀行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他解釋說:「為消除上述矛盾,草案第三十三條修訂原有條例第八十一條, 定如認可機構是有鹞附屬公司控制人,則可豁免受條例第八十{{-}{b}{ ) 條的管制,但這項豁免須事先取得銀行監理專員的批准,並須符合監理專區 認為應當附加的各項條件,」
他補-
說:「這項酌威權不會隨便行使,銀行監理專員只在信納該集區的整體 信岚風飨不超逾百分之廿五這個限額的情況下,才會行使這項權力·」
在出現違反指定風險資產比率或指定流動資金比率的情況後,銀行監理專員可 在與有關機構商討後,要求該機構採與其認為必要的行動,加以補救
如不遵照監理專區的指示,便當觸犯刑事罪·
林定國說:「現時,有關機構只 只可向財政司提出上訴,反對監理專員的指示, 條例其他部分,則規定在不遵照監理專員的指示即屬犯刑事罪的情況下,反對監 理專員行使權力的上訴,是向總督畬 畬同行政局提出。」
他補-
說:「為求劃一起見,草案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分别修訂第一百及 第一百零四條,由總督會同行政局取代財政司為上訴機構。」
條例第一百二十(i)(a)條有關保密及協助保密的規定,只適用於目前執 行條例所定職權的指定人士 ·
+
林定國說:「當局認為應確保以往執行而現時不再執行該等職程的所有人士, 同樣受到限制·該類人士包括退休公雞人員、專兼人士及約滿離職的人士·」
他補-
說:「因此,草案第四十六 ( b ) 條將保密的責任擴大,包括在任何時 間,於執行條例規定的任何權時獲得有關資料的所有人士·]
署理財政司說,草案同時建議作出一些雜項的技術性修訂,以解釋意義及確保 條例内各條文一致
林定國說:「當局已就條例草案的主要建嚥,與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及接受存 款公司諮詢委員曹進行商討,各項建議均獲該兩委員會支持·」
條例草案押後至下一届立法局會期辯論·
立 廿 二